斯内尔不情不愿的跳下猪背,而托托斯则开心的爬上去,顿时闷气全消,恢复神气。
但他一扭头,就看到斯内尔飞快的爬上了另一头独角獠猪的背上,继续到处乱看。
托托斯顿时觉得不好玩了。
很快,斯壮的异族军团和罗蒙的火枪军团,全部抵达维旦兰城的城墙外。
罗蒙好不容易才将六千人的火枪军团安顿好,已经是一头细汗,不得不脱下头盔散热。
当统帅带兵打仗,需要非常强的经验和能力,罗蒙还是第一次统御满编军团,光是行军,就让他忙的脚不沾地。
他身边的高阶骑士戈德温很看好这个年轻人,安慰道:“第一次带领军团,就能做得这么井井有条,已经非常出色了,我年轻的时候都不如你,你现在只缺经验而已。”
罗蒙感激的回答:“谢谢大骑士赞誉,我不如斯壮多了。”
他和斯壮分兵两路,此时汇聚,竟然发现十倍难管的异族军团,比他的火枪军团还要井然有序。
火枪军团虽然有一半是新兵,但也是河湾的新兵,能顶其他伯爵领的征召老兵。
能够被他拉出来打仗的,本身就是往年骑士领跟随骑士参过战的征召兵,还是在工地上历练了两年的熟练劳工,又在农闲时期接受了河湾的新式军队训练。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