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二岁的德拉科不需要踮起脚就能够比她高一些了,可是还远远比不上那些恼人的大人们,他们宽大的袍子不断地阻挡着他的视线,加剧他的不安和慌张。他在这里走了半个小时了,对角巷的地砖都快给他背了下来了。可恶的丽痕书店,为什么人潮这样汹涌,又显得只有尺寸宽窄的距离,让他从头走到尾只需要十几步,让他甚至在心里默念不了多少次她的名字。

        他还是不够高,没有办法像是山峦那么高——那样就能清晰地看到她缓慢挪向自己的轨迹,让他刚好地,装作若无其事地扯过她的手,再风轻云淡地说:哦,刚刚好路过这里。

        真的吗?小女巫笑嘻嘻地问,我还以为你一早就在这里等我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就像是被勘破了拔苗助长也负隅顽抗的小男孩,十二岁的德拉科依然故技重施,死鸭子嘴硬:怎么可能,我爸爸跟着过来的,只不过他现在去其他店里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桑妮微微抬起头,看向德拉科的灰眼睛,她轻声说:真好啊,能遇到你,是我的意外之喜。

        德拉科从前几天知道桑妮不跟他去对角巷时就躁郁、不满,半小时前不安、颤抖的情绪,奇迹般地消退了,仿佛那颗心脏在这样一个瞬间才落地生根,找到了自己的双脚的所在。

        可怜的佩格甚至在德拉科的谎言里都得不到姓名,明明她是那样努力地支开了卢修斯叔叔,虽然她也不懂德拉科要做什么——德拉科自称是要独自体验买书的感觉,佩格比较理解,这就像是她第一次不用人陪去上厕所一样,象征着自己的长大成人。她有点叹息,有点怜悯,唉,她五岁就做到的事情,德拉科十二岁才做到。

        佩格随意地挑选了几件衣服,主要是帮德拉科消耗卢修斯的时间。卢修斯显然没少陪纳西莎逛街,看到佩格不断地挑选,他居然奇迹般地没有露出任何不耐烦,而是坐在店铺里垂着头看报纸。在窗户外面看到了吵吵嚷嚷的一家人,他迅速地露出的厌恶的表情,但很快这样的表情就消失在他那张面无表情的脸上。

        他示意店员过来,偏过头小声地吩咐了几句,然后对佩格让她自己挑选,选完之后直接去丽痕书店跟他还有德拉科汇合,说完之后就匆匆离开了。佩格在那一瞬间恍然大悟,露出了更加怜悯的表情:天啊……卢修斯叔叔都跟爸爸差不多的年纪了,才第一次地长大成人。

        卢修斯离开之后,她纠结了一番,主要对店主给她塞的奶糖比较满意,包装亮晶晶的,就像是很好看的宝石一样。她捏着它们想,如果我的心脏长成这样就好了,晶莹透剔的,能够折射出光晕来——最重要的是剥开之后还能够吃掉。这是全天下最适合当佩格莉塔心脏的材质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她打包了衣服,到了丽痕书店,貌似来了一位大人物,大家都忙着跟他合影,她一时半会没看到卢修斯叔叔在哪,倒是看到了二楼那颗浅金色的脑袋,她跟德拉科招手,可是德拉科只顾着挑衅那些格兰芬多。桑妮也在旁边,德拉科也太不懂事了,佩格在心里责怪他。她吭哧吭哧地上了楼,还没跟德拉科说上话,发现楼下突然爆发了厮打——卢修斯叔叔正毫无体面地跟一名红头发的男巫打架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卢修斯叔叔怎么都还不如德拉科。”佩格用那种老气横秋的责备语气自言自语,“连德拉科都学会用魔杖打架了呢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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