倒是珍妮没觉得尴尬或难以启齿,很自然地就说:“在我十八岁的时候吧,也可能是十九岁,我记得不是很清楚了。就是在上大学前夕的暑假,我跟几个闺蜜一起去参加一个泳池派对,然后就认识了当时在麻省理工上学的大卫。不得不说,他是个很英俊的帅哥,一米九一的身高,身材很棒,有六块腹肌,更主要的是,他还是个学霸。他看到我后,就说对我一见钟情,对我大献殷勤,我对他也有点好感,然后就跟他交换了联系方式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说到这,珍妮停顿了一下,似笑非笑地看向陈锋,问道:“我继续说下去的话,你不会吃醋吧?”

        说实话,陈锋心里确实有那么点不舒服,但谁还没有点过去呢?尤其珍妮这种在美力加长大的漂亮美女,也有二十六岁(周岁)了,若还是保持处子之身,那才叫奇怪。

        即便是,也不能完全脱离现实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是有点不舒服,但还能接受,吃醋倒也不至于,除非你对你的初恋还念念不忘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陈锋实事求是地说道。

        “那就好,我可没有对大卫这混蛋念念不忘。”

        珍妮接着就继续说道:“我当年学习成绩也很不错,所以对同样学习成绩好的男生就有好感,更不用说当时大卫还长得很帅,身材也好。他当时在派对上可是当着我的面,拒绝了好几个主动勾搭他的女生,让我当时感觉很有面子,也有些感动。所以,我才跟他交换了联系方式。

        后来,你也想到了,派对结束后,他就主动约我,在我拒绝了一次后,他又继续约我,我不好意思再拒绝,就答应了。很老套的约会流程,他先是带我去西餐厅吃饭,然后又带我去逛街,花了几十美元给我买了条银手链当见面礼,后面就是带我去电影院看爱情电影。

        电影院里他先是牵我的手,接着就在我不注意的时候亲了我……好了,就说到这吧,再说下去,你肯定要吃醋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我不会吃醋的。”陈锋摇头否认,“即使你不继续说,我也知道接下来,你和他会做什么。不过,想来是他骗了你,最后把你给甩掉了,是吧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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