聂华令的心中,其实有一些对敌人的仰慕。
不要说他在内地的文学成就,只需要想到,他见到马尔克斯之后,既不诚惶诚恐,甚至也不是不卑不亢,他就是那么很自然的融在这一群顶级的拉美作家群中,马尔克斯,略萨……这些人曾经身无分文,而现在坐起了头等舱,也许将来又会把钱花光掉成为穷光蛋的文豪们,他在这些人中如鱼得水。
有时,甚至忘记了他曾在西语世界中寸功未建,反而批评起了某些文豪的荒唐,比如酷爱人妻的马尔克斯。
马尔克斯只能告饶,说:“Yu,你并不懂我们拉美人……”
随着《2666》在美的上市,书商哈珀已经将余切绑定马尔克斯,造出了许多段子供读者欣赏,“马尔克斯三枪法场救余切”、“退伍兵喋血波哥大,好汉余切临危不惧,见不公,书不平。”
有些是真的,也许有些是假的,但马尔克斯毫不介意余切和他并列。
他的经纪人是大名鼎鼎的卡门,这的确是原因之一,也只是之一。
难道余切是文坛五五开吗?
他遇见刘芯武时,他是20岁刚学会拔剑的余切,零点二秒光速出剑,他遇见马尔克斯时,他就是拿着左轮枪的余切,他已学会美式居合……其实有一种不可言说的东西,让他具备强大的自信,而这种自信使得他身边的人也感受到了。
因此,当余切在波哥大机场,开口质问马尔克斯的成分时……并不会让人觉得余切有所不敬。
为什么会这样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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