崇祯十二年六月,朝廷正式下令加派练饷。
所谓练饷,练字是因为饷银的用途,抽练边兵和加练民兵。
加征田赋每亩练饷银一分,全国共征收七百三十万两。
宣府、大同、山西、延绥、宁夏等镇各自抽调军中精锐练兵,由总兵、总督、巡抚直领训练。
按照政令所述,各镇共计抽练军兵要达七十三万人,练出七十三万的精兵。
练饷到最后是什么情况,陈望再清楚不过了。
“抽练总数为七十三万多名,能抽练出七万多的精兵都了不起了。”
真能练出七十三万的精兵,别说什么建奴流寇了,大半个地球都能打下来。
想法是好,但是这样的政令怎么可能贯彻实行?
各镇无非虚报一个练兵数字,随意整编一下部队,应付了事。
地方借助练饷之名,又可以更加拼命的搜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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