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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“我今天就跟你说好好说一下社团生意跟自己生意的区别……,

        开埠之初,香港的商业并不发达,商业中心主要集中在皇后大道中,上环和湾仔两地也是其中重要的商业区。

        当时香港的工业不行,甚至手工业也相当有限,大多是以出卖劳力为生的人,主要是以搬运工人为主,而这些人多数集中在上环和湾仔这两个地区。

        大量流动的摊档摊贩和一些普通的贩夫走卒相聚在一起,为了谋生,难免会引发摩擦和纠纷。而当时香港政府的警察力量相当薄弱,对於这些地区发生的争执或殴斗,除非涉及人命,否则大多数情况并未引起足够的关注。因此,当时的下层社会几乎可以说混乱不堪。

        当时有一个名叫卖鱼祥的东莞籍小贩,他原本是由广州来港谋生的。在广州时,他已加入当时的社团组织“洪胜会”。

        当他到了香港後,目睹了这一群人日夜为争夺地盘、抢占主顾、垄断档口、争夺利益等利害关系而频繁发生摩擦的情况。无论是小事口角吵闹,还是大事聚众斗殴,血流成河,这已不再是谋生,而是一场生Si搏斗!

        因此,他发起组织“洪胜会”,旨在团结市场摊贩的力量,以备发生纠纷时能够有所依靠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老鬼奀笑了笑,继续道:

        “有组织有规矩的人对抗没组织的人当然是无往不利,其他行业的人们看到卖鱼祥这一招奏效,开始纷纷效仿,以行业或地区为单位,相继成立了多个堂口,一时间竟然达到了十余个之多。

        问题来了,在堂口成立之前,偶尔发生的纠纷只是个人之间的事情,或者是少数人之间的小摩擦。但堂口成立後,任何争执问题都变成了堂口之间的争端,导致问题变得更加严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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