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东越闽中有庸岭,高数十里。其西北隰中,有大蛇,长七八丈,大十余围,土俗常惧。东冶都尉及属城长吏,多有Si者。祭以牛羊,故不得福。
或与人梦,或下谕巫祝,yu得啖童nV年十二三者。都尉、令、长并共患之,然气厉不息。共请求人家生婢子,兼有罪家nV养之。至八月朝祭,送蛇x口,蛇出吞啮之。
累年如此,已用九nV。
尔时预复募索,未得其nV。将乐县李诞,家有六nV,无男。其小nV名寄,应募yu行。
父母不听。寄曰:“父母无相,惟生六nV,无有一男,虽有如无。nV无缇萦济父母之功,既不能供养,徒费衣食,生无所益,不如早Si。
卖寄之身,可得少钱,以供父母,岂不善耶!”父母慈怜,终不听去。寄自潜行,不可禁止。
寄乃告请好剑及咋蛇犬。
至八月朝,便诣庙中坐,怀剑将犬。先将数石米餈,用蜜麨灌之,以置x口。
蛇便出,头大如囷,目如二尺镜,闻餈香气,先啖食之。寄便放犬,犬就啮咋,寄从後斫得数创。疮痛急,蛇因踊出,至庭而Si。寄入视x,得九nV髑髅,悉举出,咤言曰:「汝曹怯弱,为蛇所食,甚可哀愍!」於是寄乃缓步而归。
越王闻之,聘寄nV为后,指其父为将乐令,母及姊皆有赏赐。自是东治无复妖邪之物。其歌谣至今存焉。
【注释】
隰:低Sh之地,此指山脚或深窠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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