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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钱忠书道:“我说了,她的水平不及我的百分之一!”

        然后,马尔克斯得知余切在研究拉美文学很兴奋,对余切开启特训:以海明威的写作方式来要求自己。

        海明威的写法就是现代文学的“学院派”。

        马尔克斯的《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》就是对海明威化用而来,因为这种“学院派”的写作手法,再加上个人的天赋,使得马尔克斯成为西方世界中最受欢迎的作家之一。

        余切学习这一套写作模式之后,进展飞快,他脑海里有无数经典西方名著作为参考。要论人形AI,他要比钱忠书更厉害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正在沿着我原先走过的路前行。”马尔克斯见状称赞道。

        余切忍不住问:“我现在学的这些,说到底是一种西方文学的写作手法,它并不影响我创作国内的,我只能在写英文,或者是其他语言的时用到,是不是太狭隘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马尔克斯摇头道:“海明威是一个公认的红色主义者,他因此被当局监控,患上了抑郁症和极度焦虑……我曾经去美国访问,在一家很高端的酒店内,我发觉那个唱片机十分奇怪,当我拆开唱片机之后,发现那里面是一个纽扣般大小的监听器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我因此勃然大怒,但大家都在搪塞我,没有谁给我一个公道。然后我只好把文章写到美国的报纸上,大骂了一通,引发了一些不大的影响,为我自己讨回一些公道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加博,你的意思是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马尔克斯说:“你有一把ak,端在你手上就是中国人的,端在我手上,就是哥伦比亚人的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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