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‘我亲爱的家人与朋友们’为开头,女士在遗嘱中直接了当地开始她的财产分配。
不出意外,大部分财产由她的两个孩子平均分配。房地产这类的不动产不方便分割,所以就以价值大概区分为两部分,兄弟各领一部份。
其余的股票、现金、储蓄等动产则是平分;而在‘奥黛丽·赫本’这个名字下的肖像权、版权等,则是两兄弟拥有一样的权利。想做任何事情,都需要两人点头同意。
而跟于贝尔·德·纪梵希有关的,譬如服装、香水、以奥黛丽·赫本为名义或发想,所设计出来的奢侈品等,都回赠给纪梵希。让原本各占一半的支配权合而为一。
这是为了避免纪梵希这位创作者,日后要处理相关的权利时,因所有权不完整而可能造成的困扰,消弥于发生之前。
要是女士的两个孩子想以‘奥黛丽·赫本’的名义做些什么,而又跟纪梵希有关的时候,这个行为保障了主导权是握在这位时尚大佬手中。
两个前夫也有份,但大多是结婚时期,双方所共有的东西,女士这时将其归还而已。这里多的是一些有价值的艺术品,那种枕头、被褥的,就不可能列在这种地方。
最后终于轮到女士的小助理了,阿德勒律师说道:“亨利,赫本女士是因为凯瑟琳·赫本女士和托尼·史塔克先生的关系而认识。
“所以女士本意是将她的投资项目中,有关史塔克工业的股票全部赠与你。这部分的金额估算约在五十万釖上下。
第202章宣读遗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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