麦克尼尔笑话他:“我就说了,这事儿肯定没问题。你自己疑神疑鬼的。”
福斯特干笑两声掩饰,然后迅速转移话题:“你觉得这次我们和王签几个赛季的合同比较好?如果把现有合同作废,从新赛季开始算起……‘2+1’你觉得怎么样?”
所谓“2+1”,就是两个赛季的合同有效期,再加上额外一个赛季的浮动条款。
在前两个赛季结束之后,由球员和俱乐部坐下来商量,看要不要继续履行“+1”的这一年合同。
如果球员在前两个赛季中表现稳定且不错,那就激活剩下这一年合同。
要是球员表现不佳,那俱乐部也可以选择不启动。那么双方的合同就到这两个赛季结束时为止。
对于大龄球员,这是比较常规和稳妥的操作。
甚至福斯特提出的合同年限还大大优待了王烈,因为对于这种年龄的老将,很多俱乐部如果要签,那都是“1+1”的合同,或者干脆就是一年一签。
不过麦克尼尔却摇头:“我觉得不要这样,威尔。‘2+1’不如直接给王烈三年合同。”
“为什么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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