点名请依照以下要领进行。
1.穿着衣服时,要全部脱掉。
2.配合房内的人形,面向墙壁站好,在狱警的指示下待命。
3.被狱警叫到号码后,要回答“有!”,接着说“请拘束我”。
(另外,这是每天早上点名的情况,惩罚时要改成“请惩罚我”等,视情况改变。)
4.之后,要遵从狱警的指示。
关于出狱后:
出狱后,找到买家的情况下,会将奴隶交给买家。
找到买家的情况下,之后收容所内的教育内容,会根据买家的意向而有所变更。
另外,如果在适当的出狱时期前找不到买家,可能会在本收容所斡旋的设施劳动。
其他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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